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給最尊敬的你

一年了,沒寫過網誌都一年了。不是忙,是懶。

今天收到通知,不,大概是這個信息:不獲留任。為她工作了兩年多,終於離開。心裡有點不捨,也有點心痛。還記得認識她的那天,是組黨酒會,人家說她是舞台劇演員,也是大律師。從外表來看,她比實際年紀有點年輕,有人說她太green,我則說她是未來之星,是我們黨的資產。我看人不算準,不過這趟卻給我說中了。短短一年,她接連贏出區議會和立法會,成為泛民政團內的新星。還記得零八年台灣大選,我和黨友一同到民國觀戰,那時收到她的邀請,成為她立法會競選團隊的一員。那時,是零八年的三月。

她的邀請很難拒絕,對於一個大學一年級生來說,這個機會是難得的。我請了黨的秘書處吃檸檬,拒絕了薪金較高的研究工作,跑到港島區為她助選。老實說,如果是黨魁邀請,我也未必會二話不說的答應。但她,是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魅力。

如願地,她選上了議員,我也順理成章的當上她的助理。寫稿、寫專欄、做research、找議題,通通都要幫上忙,在民政議題和政治議題上,也許我幫不了大忙,但也為她減輕了一絲的壓力。她辭職推動公投,我有點猶疑。作為黨員,我說:怎也不可以參加;作為助理,我說:你怎我也支持。她說:別擔心生計,我會為你們解決。老實說,我擔心不了,這也非我當視所重視的。最終我說服了自己參加這場運動,還越來越得投入...

如果說這場運動是讓我們無法一起共事,我想這也是一個籠統的原因。離開議辦的消息傳到所有人耳邊,流言蜚言多得很,趕走、踢走、怒炒的字眼我都見過。但,我不想理。只想,走的時候不帶遺憾。

老實說,今天與她晉餐前,我早料到結果。我不想在此解釋太多,也不想多想你不留我的原因。我仍堅信沒做錯,亦沒出賣過黨和你,我在公投運動的每一個動作都是為黨好,為你好。在五一四造勢大會時,我和她上台發言前跟好友說:這,該是我為她搖旗吶喊的最後一次。友人,不信。結果,成真。公投那夜,我們贏輸由歷史判斷。但對我而言,我沒有贏,只有輸。雖然大專團隊的歡笑讓我展露了一絲的笑容,也知自己作了一件該作的事。但我心裡亦想:分別的時刻終要來到。

TANYA,感謝你對我的信任,讓我有幸在陳辦工作,也感激你讓我有機會為你助選,見證你由什麼也沒有變成區議員,再由區議會登上立法會。今天,你重返議會,仍得祝福你前途似錦!

民主路途上,我們總能重遇。May God be with you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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