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

背叛

我一直不想澄清,也一直不想回應,但時間總能證明一切。我喜歡文字,也喜歡寫作,但不喜歡老作。我不喜歡政治,但喜歡權力;我會說謊,但不會強屈人家;我可以背叛朋友,但我從來也做不出,是從來也做不出。工作和政治前途,尚可以分開,但誠信和友誼就密不可分。我沒有事情不可對人言,人們怎問,我就怎答。當然,對一些人,我會選擇性回答,但肯定不會說謊。

讓時光倒流至今年一月,這也許是我在黨前途的其中一個分水嶺。

從政,從來也是我的夢。但如果問我為何從政,我從來也答不出。小學時代就愛看報紙,留意時事。我是一個有權力慾的人,但朋友都覺得這種權力慾是有多大。問到底,從政可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。

黨問過我,友黨也問過我,老闆問過我,契爸也問過我:選嗎?

我都拒絕。

今天,我得問自己,我出賣過黨什麼?我也要問自己,我出賣黨,對我仕途和對有有何好處。再問,事過境遷,我這趟所謂出賣,贏到什麼?為自己賺到什麼?再再再問,我到底出賣黨什麼?

我不想選,這刻不選,短期內也不想。我人生有許多目標,其中一項,就是要讀好LLB。是得來不易的LLB...

由始至終,我是如此的愛這個黨。

長氣了,言歸正傳,講公投。

公投,我一直也不贊成。原因是,公民黨從來也錯估形勢,如果作為一個泛民政黨,公民黨參加公投是豪賭。九月那次路向營,執委們的三部曲總辭方法是說大了。從歷史意義上,我們算是仗義執言,成就了一場史無前例的運動。但對黨而言,我一直不覺得這什麼明智抉擇。到今天,我們的領導還在想,如何擺脫「社民連化」,在南區補選,如何不讓他們參與其中。敢問成功了什麼?連選後的焦點也這樣錯放,我實不見得這對我們有何益。

不過,是不過,既然決定參加,作為黨工,作為黨員,也得義無反顧。這或者是我和湯大狀的分別。別說我抽他水,這是客觀事實。

因此,一月份,我已全情投入,思考如何搞好公投,如何義無反顧的參與。

一月十五日,國務院的嚴正聲明和強硬措詞,為建制派落荒而逃埋下伏線。對於Team B的想法,也就是這時開始。

機緣巧合,豐忙於婚禮,我問准了秘書長,加入公投文宣部。這,是我第一次認識季。我們討論,多在酒吧。我喜歡飲酒,不知是否與學生報有關,沒有煙酒就沒有思考。是一種依賴。季為人頑皮,人家說他奸,但我說他是義氣仔女。不信者,請認識了他再作評價。跟他們間中飲酒,變又人家口中的夜夜笙歌。老實說,我不曉得什麼是夜夜笙歌,至今仍解不通。以往都是這樣,難道就是跟了這個人家討厭的人,就變成一個大壞蛋。

我變,我有變。我的確貪玩了,也的確多了一點計算。不過,再強調,是不過,我從也沒有將這所謂惡習害過人。從來沒有。

有人說我文宣部搞得不好,索性請我收皮。收皮後,我會想,其實我當初何解會是文宣部?不正是害怕黨中無人嗎?何況,文宣部多多制衡,要事事請問領導,打完的稿,公的不要,再打,就社的不要。要明白,效率不是自我降低的。

由此至終,我也感覺到黨很錫身。錫身不是罪,但對運動的細節、操作和安排很有影響。最明顯,就是老甩了牙的Team B問題。我贊成Team B,也一直提倡這東西。但黨立場明確,我這小番薯想過收口。不過知道無Team B會發生什麼事...至少老闆沒有十萬票,也沒有五十萬人投票。那怎辦?社記等人這方面跟我很近。一談就一發不可收拾。

是的,我們在那談?就是在夜夜笙歌的地方。但對不起,夜夜笙笙是人家加上去的東西。總之,我跟文遠和烏傾過幾次,想過找社運人,也想過找大專團隊。社運人不外乎幾個,但太有性格,結果收皮。大專團隊,想過最理想是那幾個人,不過起初都碰釘,陷入疆局。社記人提議,自己三區啟動Team B,我問:那兩區怎辦?我選?那另一區?其後兩星期,我每天都被這個問題搞到頭昏腦漲。有許多,是許多人說我參選。我承認我所有動搖。不過,最終我拒絕了。因為和黨的立場違背,我做不出,我更不忍退黨。

這壓力驅使下,我漏夜找過Napo、Eric Lai等人。我希望趕得在三月底前埋班,免得只有三區公投,或黨人自動當選。當然,我這樣做,就是犯下彌天大罪,違犯黨紀。不過,在關鍵時刻,我不理會。多番遊說,不知是文遠還是誰的功勞,大專二零一二成功組隊。總算放下心頭大石。要知道,我從也沒有在鏡頭面前或團隊面前亮過相,我不想抽什麼水。其實背後故事是這樣來的,相信只有少數人知。

那時辭工,與學業有關,與立場也有關。那幾個月來,其實我已聽到許多閒話,但沒有一句是客觀的指控。至少,至今我都未聽過一個版本說我賣了什麼機密給外人,而害了黨。我好想那說我反骨、仆街、賣黨的人親口告訴我,我在那一刻賣過黨。

季到今天都鬧我,說我笨。何解不做星?何解不曳甲上陣,享受當王者的感覺?何解不在大專團隊佔一席位給自己。老實說,落力找得大專,就是不想退黨參選。這,是對黨的尊重。

尊重變成閒言,我信任的朋友就將聽來的,傳來的,加加減減,一傳百之,全黨都將我定了型。就連寫給老闆的信,也描繪成唱衰老闆的證據。我告訴自己:time will tell。

五一七凌晨,大專二零一二上台接受歡呼。這是最高興的一刻。我知當中有少數,是少數的人知發生什麼事。

有人傳我退黨加入社記,為了上位。我回應是,要上位,我就揀了Team B的時刻,記得Elsa親身見證我如何爭扎,最終因為黨員身份而放棄念頭。文遠、季、陶、烏等人都是我的朋友,陶是契爸。要上位,何解不立即退黨,加入他們懷抱?反要被黨人唾棄,甚至猜度?如果我要上位,我要出賣黨,至今我得到什麼好處?

事過境遷,這也許是我略略交代部份經過的時機。

遺憾,至今,我仍未知道我犯了什麼罪,我背叛了誰。老闆不要我,我有念頭過黨,因為覺得再無希望,甚至有恨。老闆決定聘用我,被棄的我二話不說就回歸。始終,我尊重黨,也敬重她。

這都是由心而發。

如果要走,只會因理念而離開,不會有利益關係而走。始終我都只是一個二十二歲的小朋友。這刻的我,理想、理念大於一切。

Okay, time will tell.忍了這麼久,隨意寫兩句,心情好多。

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

回家

離開大學前,上了一課獲益良多的討論。前路茫茫之際,遇上共渡三年的好同窗和教授們,好像看見了近來少見的希望。我想說一句:我真的無悔。

回家的感覺真好。

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給最尊敬的你

一年了,沒寫過網誌都一年了。不是忙,是懶。

今天收到通知,不,大概是這個信息:不獲留任。為她工作了兩年多,終於離開。心裡有點不捨,也有點心痛。還記得認識她的那天,是組黨酒會,人家說她是舞台劇演員,也是大律師。從外表來看,她比實際年紀有點年輕,有人說她太green,我則說她是未來之星,是我們黨的資產。我看人不算準,不過這趟卻給我說中了。短短一年,她接連贏出區議會和立法會,成為泛民政團內的新星。還記得零八年台灣大選,我和黨友一同到民國觀戰,那時收到她的邀請,成為她立法會競選團隊的一員。那時,是零八年的三月。

她的邀請很難拒絕,對於一個大學一年級生來說,這個機會是難得的。我請了黨的秘書處吃檸檬,拒絕了薪金較高的研究工作,跑到港島區為她助選。老實說,如果是黨魁邀請,我也未必會二話不說的答應。但她,是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魅力。

如願地,她選上了議員,我也順理成章的當上她的助理。寫稿、寫專欄、做research、找議題,通通都要幫上忙,在民政議題和政治議題上,也許我幫不了大忙,但也為她減輕了一絲的壓力。她辭職推動公投,我有點猶疑。作為黨員,我說:怎也不可以參加;作為助理,我說:你怎我也支持。她說:別擔心生計,我會為你們解決。老實說,我擔心不了,這也非我當視所重視的。最終我說服了自己參加這場運動,還越來越得投入...

如果說這場運動是讓我們無法一起共事,我想這也是一個籠統的原因。離開議辦的消息傳到所有人耳邊,流言蜚言多得很,趕走、踢走、怒炒的字眼我都見過。但,我不想理。只想,走的時候不帶遺憾。

老實說,今天與她晉餐前,我早料到結果。我不想在此解釋太多,也不想多想你不留我的原因。我仍堅信沒做錯,亦沒出賣過黨和你,我在公投運動的每一個動作都是為黨好,為你好。在五一四造勢大會時,我和她上台發言前跟好友說:這,該是我為她搖旗吶喊的最後一次。友人,不信。結果,成真。公投那夜,我們贏輸由歷史判斷。但對我而言,我沒有贏,只有輸。雖然大專團隊的歡笑讓我展露了一絲的笑容,也知自己作了一件該作的事。但我心裡亦想:分別的時刻終要來到。

TANYA,感謝你對我的信任,讓我有幸在陳辦工作,也感激你讓我有機會為你助選,見證你由什麼也沒有變成區議員,再由區議會登上立法會。今天,你重返議會,仍得祝福你前途似錦!

民主路途上,我們總能重遇。May God be with you.

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

我信什麼?

我不是第一次公開對教會不滿,也不是第一次明言直斥某些教會及信徒。對不起,今天我仍要一說再說。

上星期,我因大學事務缺席了團契。其後有組員打電話給我說:八月十九號賣旗,我為你報了名!

起初不以為然,不覺有什麼問題,後來才醒起當天正是小弟牛一。但這不是重點,只是旁枝。賣旗幫人很有意義,和弟弟妹妹們一起賣旗也是一種學習和恩典,所以我倒樂意在這天行善作見證。邀請我們團契賣旗的機構,十居其九都是基督教組織,理應不會是青松觀邀請吧!於是,我就沒有問清楚受惠單位為何,反正是行善就沒有所謂。

沒所謂,其實是有所謂。

原來當日的受惠機構是影音使團。站於我個人立場,我對他們沒有什麼好感。讓我將時光倒流至七個月前....

這時,社會正熱烈的討論家暴條例。人們所關心的並不是家庭暴力,而是同性戀者應否納入受保護範圍。被稱為大右派的部分傳統基督教教會和組織,紛紛動員信徒和學校家長反對同性戀者;而同性戀者又動員支持自己的利益,兩派勢成水火。我由此至終都不認同教會的態度和反應,也不贊成一刀切的原教旨主義。在家暴議題上,我認為同性戀者應受到平等和合法的對待,大是大非的人權議題上總無分基督徒或非基督徒。這種無知的二分,只會令人反感。

我這種非主流的教徒,當然不為他們所容。我很記得影音使團的一番話:議會內竟有基督徒議員支持同性戀者列入家庭暴力條例,實在令人痛心疾首。

我告訴自己: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番話。

在霸權和非理知的牧養下,我真的喘不過氣來。我好想停下來,再想一想我信的是什麼。

八月十九日,我很想和他們賣旗。因為我知他們背後的用心,正是想和我慶生。我也不想將事情複雜化,但奈可,我因認知和經驗,將事情變得敏感。

我實在難以盲目的走下去了。

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

年齡的秘密

畢業後,因工作緣故與大部分中學同學失散。多得FACEBOOK的發明,讓我尋回失散多年的老同學。不過,也多得FACEBOOK的功能,讓我得知同學們有定期聚會,但從沒我份兒。又是上天的安排,這幾個月來,我竟有機會出席多個中學同學聚會。先是預科班重聚,後來是初中老死聚舊,試過結伴遠足,也試過把酒談天。

我正在重拾失去了的中學回億.....

說回頭,本屆校友會任期剛好完結,兩年時間轉眼過去,未有機會了解一眾莊員就匆匆落莊。兩年以來,我們不是於校友會會議見面,就是在校友會活動才有緣碰頭,而且話題總離不開會務。不知是幸還是不幸,我和他們竟於落莊後才熟落先來,先來一頓晚飯,再來一晚夜K,社交圈子無端白事的擴大了。

閒談間,他們問我:其實你是那年畢業的?

我說:零七年。

他們有點猶疑,再追問:即是那一年出世?

我說:八八年。

校友G說:什麼?八八年?民運期間,你只有一歲?

哈哈,相處了兩年,都不知道他們是八一年的朋友。大家相距七年,其實無阻溝通和合作,至少我們都一直誤以為大家年紀是三四年上落。說穿了,大家都不想認老,我又不想讓人感覺過份年輕,所以就不覺有年齡問題吧!其實教會和工作圈子裡,許多人年紀都比我大,七年不算得是什麼。我都習慣了和年紀比我大的人相處,而且從來沒有人因年紀差異而和我相處不來(起碼我不覺得有)。和我一同工作的朋友,都覺得我不像二十一歲。

或許,都是鬚根惹的禍。

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

進退之間

零六年組黨後,小弟一度雄心壯志,立志參加從政參選,以成為最年輕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為目標 。那時,人生目標就只有上位、上位和上位。總覺以十八九歲之齡就可掛著第二梯隊的名銜,實屬光榮,亦感威風!從青年事務部執委,走到策劃區選,再被招攬到立法會核心競選團隊,對於剛踏弱冠之年的大學生來說,小弟的經歷和機會實在多得很。上年九月過後,小弟有幸成為立法會新貴的議員助理,三年多的政黨生涯都算得上順風順水,滿有貴人扶助,雖算不上平步青雲,但也算是逐步走進權力台階。

去年底,不少黨友和朋友都問我:你會選嗎?

假若他們在一年前問我,我一定會回答:選!

然而,我卻在那時顯得有些猶疑,我的決心不像從前的大。說到底,我是從來都沒有決心,也沒有真正思考過何謂參選。思維幼稚的小辛巴沒有太多顧慮,只想追求名、權、利。在權力沖昏頭腦下,服務社區和街坊都變得不再重要,倒不如說是以名利服務自己吧,這反過來苦了自己。

苦經思量後,還是回答他們:我不選了!

我從沒後悔自己的決定,也不覺得損失了什麼。反正,這趟經歷讓我看清自己,也使我反思當日組黨和從政的決定。

黨友S說:這也許反映你成長了吧!

我並不認同這說法,反而覺得是一種自我頓悟,沒有成長與不成長之分。

佛家說:萬事無如退步高,放教痴鈍卻安然;漆因有用遭人割,膏為能明徹夜熬。是的,世間萬事,沒有比退步後的前進更高明。為了名利,要奮鬥,要進取,常常撞得頭破血流,鼻青臉腫,其實,回過頭來有更廣闊的世界!除了名利和政治外,我該有另一片更大的天空!

人生難得糊塗,最要緊的是大智若愚。小弟篤信基督,也深信上帝自有calling,反正未有calling,何必苦苦追求不屬你的東西呢?功名富貴不一定非要不可,畢竟不屬於你的,終究會流失,唯有知足、本分、厚道,這樣的人生最好。

退步,也許是人生的一種姿態。

為何

友人問: Why WHY?

我說: Wu Hing Yin,WHY也!

友人再問: Ng Hing Yin 才對,姓吳的,為什麼不稱呼自己作NG?

我不禁搖頭的回應:這就是不求甚解,只看表面。Wu是普通話譯音,老爸從大陸逃到香港,英文名都是普通話譯音,難道老爸叫Wu,我叫Ng嗎?總不可能...

友人又再問: 何不一起改名作Ng?

我也不知道,怕麻煩吧!

也許是命中註定,上天安排我WHY的稱號,自少就不相信標準答案,總喜歡追尋答案。所追求的,不是答案,乃是尋找的過程。

我很喜歡WHY這個簡稱,它正代表了我的性格、特質和going on的人生。

願日後能和知音人,以文字溝通,以發問激盪,請多多指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