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

背叛

我一直不想澄清,也一直不想回應,但時間總能證明一切。我喜歡文字,也喜歡寫作,但不喜歡老作。我不喜歡政治,但喜歡權力;我會說謊,但不會強屈人家;我可以背叛朋友,但我從來也做不出,是從來也做不出。工作和政治前途,尚可以分開,但誠信和友誼就密不可分。我沒有事情不可對人言,人們怎問,我就怎答。當然,對一些人,我會選擇性回答,但肯定不會說謊。

讓時光倒流至今年一月,這也許是我在黨前途的其中一個分水嶺。

從政,從來也是我的夢。但如果問我為何從政,我從來也答不出。小學時代就愛看報紙,留意時事。我是一個有權力慾的人,但朋友都覺得這種權力慾是有多大。問到底,從政可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。

黨問過我,友黨也問過我,老闆問過我,契爸也問過我:選嗎?

我都拒絕。

今天,我得問自己,我出賣過黨什麼?我也要問自己,我出賣黨,對我仕途和對有有何好處。再問,事過境遷,我這趟所謂出賣,贏到什麼?為自己賺到什麼?再再再問,我到底出賣黨什麼?

我不想選,這刻不選,短期內也不想。我人生有許多目標,其中一項,就是要讀好LLB。是得來不易的LLB...

由始至終,我是如此的愛這個黨。

長氣了,言歸正傳,講公投。

公投,我一直也不贊成。原因是,公民黨從來也錯估形勢,如果作為一個泛民政黨,公民黨參加公投是豪賭。九月那次路向營,執委們的三部曲總辭方法是說大了。從歷史意義上,我們算是仗義執言,成就了一場史無前例的運動。但對黨而言,我一直不覺得這什麼明智抉擇。到今天,我們的領導還在想,如何擺脫「社民連化」,在南區補選,如何不讓他們參與其中。敢問成功了什麼?連選後的焦點也這樣錯放,我實不見得這對我們有何益。

不過,是不過,既然決定參加,作為黨工,作為黨員,也得義無反顧。這或者是我和湯大狀的分別。別說我抽他水,這是客觀事實。

因此,一月份,我已全情投入,思考如何搞好公投,如何義無反顧的參與。

一月十五日,國務院的嚴正聲明和強硬措詞,為建制派落荒而逃埋下伏線。對於Team B的想法,也就是這時開始。

機緣巧合,豐忙於婚禮,我問准了秘書長,加入公投文宣部。這,是我第一次認識季。我們討論,多在酒吧。我喜歡飲酒,不知是否與學生報有關,沒有煙酒就沒有思考。是一種依賴。季為人頑皮,人家說他奸,但我說他是義氣仔女。不信者,請認識了他再作評價。跟他們間中飲酒,變又人家口中的夜夜笙歌。老實說,我不曉得什麼是夜夜笙歌,至今仍解不通。以往都是這樣,難道就是跟了這個人家討厭的人,就變成一個大壞蛋。

我變,我有變。我的確貪玩了,也的確多了一點計算。不過,再強調,是不過,我從也沒有將這所謂惡習害過人。從來沒有。

有人說我文宣部搞得不好,索性請我收皮。收皮後,我會想,其實我當初何解會是文宣部?不正是害怕黨中無人嗎?何況,文宣部多多制衡,要事事請問領導,打完的稿,公的不要,再打,就社的不要。要明白,效率不是自我降低的。

由此至終,我也感覺到黨很錫身。錫身不是罪,但對運動的細節、操作和安排很有影響。最明顯,就是老甩了牙的Team B問題。我贊成Team B,也一直提倡這東西。但黨立場明確,我這小番薯想過收口。不過知道無Team B會發生什麼事...至少老闆沒有十萬票,也沒有五十萬人投票。那怎辦?社記等人這方面跟我很近。一談就一發不可收拾。

是的,我們在那談?就是在夜夜笙歌的地方。但對不起,夜夜笙笙是人家加上去的東西。總之,我跟文遠和烏傾過幾次,想過找社運人,也想過找大專團隊。社運人不外乎幾個,但太有性格,結果收皮。大專團隊,想過最理想是那幾個人,不過起初都碰釘,陷入疆局。社記人提議,自己三區啟動Team B,我問:那兩區怎辦?我選?那另一區?其後兩星期,我每天都被這個問題搞到頭昏腦漲。有許多,是許多人說我參選。我承認我所有動搖。不過,最終我拒絕了。因為和黨的立場違背,我做不出,我更不忍退黨。

這壓力驅使下,我漏夜找過Napo、Eric Lai等人。我希望趕得在三月底前埋班,免得只有三區公投,或黨人自動當選。當然,我這樣做,就是犯下彌天大罪,違犯黨紀。不過,在關鍵時刻,我不理會。多番遊說,不知是文遠還是誰的功勞,大專二零一二成功組隊。總算放下心頭大石。要知道,我從也沒有在鏡頭面前或團隊面前亮過相,我不想抽什麼水。其實背後故事是這樣來的,相信只有少數人知。

那時辭工,與學業有關,與立場也有關。那幾個月來,其實我已聽到許多閒話,但沒有一句是客觀的指控。至少,至今我都未聽過一個版本說我賣了什麼機密給外人,而害了黨。我好想那說我反骨、仆街、賣黨的人親口告訴我,我在那一刻賣過黨。

季到今天都鬧我,說我笨。何解不做星?何解不曳甲上陣,享受當王者的感覺?何解不在大專團隊佔一席位給自己。老實說,落力找得大專,就是不想退黨參選。這,是對黨的尊重。

尊重變成閒言,我信任的朋友就將聽來的,傳來的,加加減減,一傳百之,全黨都將我定了型。就連寫給老闆的信,也描繪成唱衰老闆的證據。我告訴自己:time will tell。

五一七凌晨,大專二零一二上台接受歡呼。這是最高興的一刻。我知當中有少數,是少數的人知發生什麼事。

有人傳我退黨加入社記,為了上位。我回應是,要上位,我就揀了Team B的時刻,記得Elsa親身見證我如何爭扎,最終因為黨員身份而放棄念頭。文遠、季、陶、烏等人都是我的朋友,陶是契爸。要上位,何解不立即退黨,加入他們懷抱?反要被黨人唾棄,甚至猜度?如果我要上位,我要出賣黨,至今我得到什麼好處?

事過境遷,這也許是我略略交代部份經過的時機。

遺憾,至今,我仍未知道我犯了什麼罪,我背叛了誰。老闆不要我,我有念頭過黨,因為覺得再無希望,甚至有恨。老闆決定聘用我,被棄的我二話不說就回歸。始終,我尊重黨,也敬重她。

這都是由心而發。

如果要走,只會因理念而離開,不會有利益關係而走。始終我都只是一個二十二歲的小朋友。這刻的我,理想、理念大於一切。

Okay, time will tell.忍了這麼久,隨意寫兩句,心情好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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